工伤认定期间辞职可以获得赔偿吗律师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遭受工伤事故并经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后选择离职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请求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多项补偿。
具体来说,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继续保持劳动关系期间,其所在的单位应及时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而当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或劳动者主动申明离职,则有权请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用人单位也需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关于这两笔款项的具体数额,则须依据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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