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了反对票的董事要不要负责律师

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下,企业法人的董事长和经理原则上并不需要对公司所负担的债务负直接的责任。
然而,这并非意味着他们可以完全免除自己的法律义务。
具体来说,当董事长或经理同时具有股东身份时,他们就需要以其个人实际投入的股本财富或者额外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承担起相应的债务责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董事长或经理在工作中涉及到诸如关联交易或非法占用公司资产等不当行为的话,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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